1、 简述

商标注册申请前的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向指定的服务机构查询商标信息,以了解是否存在可能与其商标注册申请相冲突的在先商标权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前的查询应当遵循查询人自愿、服务机构有偿提供服务、查询结果仅供参考的原则。目前,商标查询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负责。

2、 处理方法和步骤

商标查询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查询;二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进行商标查询。

(1) 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的所有商标代理机构均在“代理”栏中公布。

(2) 如果访客直接进入商标注册大厅,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从查询窗口获取商标查询表→ 填写商标查询表→ 在询价窗口提取价格→ 在收费窗口支付商标查询费→ 将商标查询表返回到查询窗口→ 在查询窗口获取查询结果。

3、 填写《商标查询表》的具体要求

1.填写《商标查询表》时,文字必须正确、规范、清晰,字母大写。

2.商标查询表仅限于一个书面商标和一个类别中少于10种商品或服务。

3.“商品或服务项目”一栏必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的标准名称填写,不得填写商品分类的集团名称。

4、 商标查询收费标准

查询类型查询方法中文商标(或数字)英文商标(或前缀)。

5、 查询结果的集合

查询者在查询窗口中与发票一起接收商标查询结果。

6、 商标查询时限

紧急查询:一个工作日。

7、 预防措施

1.商标查询表中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包含未录入数据库的在先商标权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除外。

2.商标查询表中提供的信息基于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有关查询结果的更多信息,请参考查询报告中的商标公告。

3.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商标查询表。如遇节假日,回复期顺延;如果发生不可抗拒的紧急情况(如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故障、计算机病毒、电源故障等),期限应从恢复正常工作之日起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