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申请注册商标,如何办理?个人申请和申请个人名称普通商标注册,需要提供:(个人紧急提供的信息与个人普通商标提供的信息一致)和《个人营业执照》副本商标图案(黑色或彩色)扫描件;个人身份证前后扫描复印件;联系人、电话号码、收件地址、邮政编码,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项。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图案等资料外,还应注意下列事项:

1、 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申请人名义或者以许可证上登记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副本:

(1) 负责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

2、 个人合伙企业可以以申请人名义,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中登记的名称申请商标注册,或者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所有合作伙伴的名义提交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副本:

(1) 合伙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

(3) 合伙协议。

3、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合同签署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副本

(1) 签字人身份证;

(2) 合同。

4、 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登记文件所列经营者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副本:

(1) 经营者身份证;

(2) 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登记文件。

5、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限于其营业执照或者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限于其农产品和副业产品。

6、 商标局对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商标局应当撤销注册商标。

7、 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在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时,应当参照上述事项办理。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上标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