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人构思出名称,经代理机构搜索并确定合适的名称且成功率高后,申请人应支付费用,一般在3天内(优质代理时间)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并于次日提交商标局自动发放商标注册号。受理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应当自申请之日(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之日)起2个月左右发出。

自申请之日(代理机构提交商标局之日)起9-12个月(多数情况下),通过实质性审查程序,初步审查合格,进入公告期,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初审核准公告》;不予受理的,发给《商标驳回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初审核准的商标应当在实质性审查后3个月左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注册申请初审核准公告》。初审批准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在商标公告上公告商标批准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为初审合格之日加3个月。在初步审批公告期间提出异议的,发出《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并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答复。

一般情况下,自注册日起增加45天,即商标局的印刷和邮寄时间。此时,商标证书将送达代理商,代理商将通知申请人。

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将在每个环节发布相应的通知文件。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申请人以收到的通知文件为准,不要相信“陌生来电”的欺骗造成损失。在以下情况下,您还应保持警惕:

1、 登记价格过低(低于市场参考价格,后续服务难以保证)。

2、 重复申请费用,一次性申请一般商标注册费(除非被驳回并接受复审、异议和抗辩)。

3、 注册时间低于正常审批所需时间(商标从查询-申请-审批-公告-发证时间较长,不少于14个月,如有异常,时间可能较长)。

4、 100%成功退款,不成功退款

商标注册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存在商标查询盲期、审查员主观判断、公告期异议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没有人能保证100%的成功,只能尽可能提高申请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