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方法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方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拒绝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不履行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司法渠道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方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保护商标专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诉或者报告。工商办是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代理机构,可以受理投诉人投诉。投诉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注明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如嫌疑人姓名、地址、涉嫌侵权发生地(发现地)、涉嫌侵权的商标标志或物品(照片、复印件等),申诉人还可以电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注册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保护商标专用权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诉申请书,并提供有效的权利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商标注册人提出的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