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需要商标注册的申请人来说,商标注册被驳回是不可避免的。由于商标构成中存在与他人商标中相同成分相同或相似的成分,或者该商标缺乏意义,不具有注册意义,可能导致注册失败。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多久可以复审?下面北京商标注册服务公司为您详细解答。

1、 以邮寄方式寄送或者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复审期限为15日,以当地邮政局收到该信件的日期和信件寄出时的邮戳为准;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标注的日期,自当事人收到之日起顺延20日,或者自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之日起顺延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为当事人签发之日。

当事人或者商标代理机构提交商标复审文件时,应当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的日期。

2、 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复审期限自国际局驳回通知书注明之日起计算。无法提供国际局发文日期的,以商标局发给国际局的驳回通知书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3、 申请商标复审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三十日。但延期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延期申请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延期时间自第16日起计算。

4、 由于延期申请的期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时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在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期限审查,但在收到正式复审申请时也进行限期审查。超过法定期限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